捐赠项目
教师发展类项目

(一)优秀导师

1、项目意义: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为引导在校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定期聘请一定数量的导师,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设立此基金,旨在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氛围,鼓励和支持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工作。

2、项目内容:

优秀导师奖:主要用于奖励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指导老师。

3、捐赠方式

1)以捐赠者个人或集体名义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导师基金进行捐赠,学校将予以鸣谢,并颁授捐赠证书;

2)根据捐赠实际情况和捐赠人意愿,经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同意,一次性捐赠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予以冠名。

(二)优秀教师

1、项目意义:

优良的师资水平是教育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优秀教师基金的设立,旨在激励城院一大批有理想、有情怀、有主张、有经验、有能力的优秀教师不断涌现,为引领城院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同时达到凝练一批创新理论实践成果、扩大城院教育影响、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目的,从而加快实现学校“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应用型”的发展目标。

2、项目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先生奖”:主要奖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具有新时代为学、为事、为人的鲜明特征,且具有全国影响、国际视野的教育家型教师。

2)“名师荣誉奖”:主要奖励具有“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实践奠基,思想引领”的综合素质,在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通过搭建平台、委托项目、参与改革、培养培训等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对学校教育体制改革有突出贡献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3、捐赠方式

1)以捐赠者个人或集体名义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优秀教师基金进行捐赠,学校将予以鸣谢,并颁授捐赠证书;

2)根据捐赠实际情况和捐赠人意愿,经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同意,一次性捐赠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予以冠名。

(三)立德树人项目

1、项目意义:

一是主要奖励长期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辅导员老师,将其列为辅导员优秀标兵,在全校辅导员行列中树立榜样,二是奖励优秀班主任,让“学为人师、行为师范”的精神发扬光大,三是奖励从事与学生事务相关的教学秘书或教务人员。设立立德树人基金旨在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于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工作者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2、项目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知心爱生奖”:主要用于奖励在班级管理中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取得成效的辅导员、班主任。

2)“春蚕奖”:主要用于奖励对所带班级学生学业、生活、心理方面的极大关心,无私奉献、受学生爱戴的班主任。

3)“心灵之光”:主要用于奖励在教育方法、教育经验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可实践性的优秀辅导员。

4)“学生服务卓越奖”:主要用于奖励在教务、教学以及学生事务性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且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秘书或教务人员。

3、捐赠方式

1)以捐赠者个人或集体名义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立德树人基金进行捐赠,学校将予以鸣谢,并颁授捐赠证书;

2)根据捐赠实际情况和捐赠人意愿,经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同意,一次性捐赠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予以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