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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捐赠基金管理流程
作者:发布日期:2023-06-15点击数:

为规范基金管理,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捐赠基金管理流程如下:

一、教育基金捐赠流程:

1、商洽捐赠意向,确定捐赠合法性,明确捐赠事宜

2、签订“捐赠协议书”。捐赠资金较小时捐赠协议由理事长委托秘书长签署,捐赠资金超过20万元以上时捐赠协议由理事长签署。

3、举行捐赠仪式(如需要)。

4、依照捐赠协议完成捐赠事宜,由教育基金会开据统一收据,赠送捐赠纪念证书或铭牌。

5、按捐赠协议有关内容对捐赠方进行鸣谢。

二、捐赠基金管理执行流程:

1、根据捐赠协议要求教育基金会确定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决定项目经办人和负责人并报基金会备案。捐赠项目超过20万元以上时执行单位要成立项目执行委员会(或执行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应制定该项捐赠管理章程或办法,并填报“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一)。

2、项目执行单位按捐赠协议填报“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二),制定项目执行进度安排及详细财务预算。

3、“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经执行单位和教育基金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项目执行单位实施捐赠协议。

4、项目执行单位持项目立项申请表、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捐赠协议(复印件)、发票、项目使用明细等相关材料按基金会相关财务报销手续报销。

5、捐赠项目执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资产、招标采购等项目,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6、项目实施过程中,教育基金会及基金会监事可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及进展,并可向项目执行单位反馈检查、监督书面报告。

7、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财务决算、交接仪式等。

8、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单位向教育基金会和捐赠方提交捐赠资金使用报告。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4年5月20日

备注:附件一(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二(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详见下载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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