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院教育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系统填报、现场材料报送工作。经上级主管单位现场检查并审核,确定我院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年检结果合格。
根据《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我院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已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站、慈善中国网站和基金会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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