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院教育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和现场材料报送工作。经上级单位检查并审核,确定我院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年检合格。
根据《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我院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已在指定媒体中国社会组织和基金会网站网公示。
特此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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