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经理事会审议并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李加玉同志的离任审计报告。
2、会议同意李加玉、张学堂、郭征旭不再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职务,同意李加玉不再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张学堂不再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职务。
3、经提名、讨论,会议同意增补陈光德、李勇、岳华海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职务。
本次调整后,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为:陈光德、李勇、徐君陶、赵金胜、杨健全、解安宁、李明德、岳华海、王顺冉。
4、经提名、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人选,会议同意陈光德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李勇担任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职务。
5、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6年4月12日